逃離部隊罪與戰時臨陣逃脱罪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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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體方面不同,逃離部隊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兵役制度。而戰時臨陣脱逃罪侵犯的客體是軍人蔘戰秩序。
2、客觀方面不同,逃離部隊罪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兵役法規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行為。而戰時臨陣脱逃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臨陣擅自逃離戰鬥崗位的行為。
3、主體方面不同,逃離部隊罪主體一般為現役軍人,但是在戰時,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徵召或者拒絕、逃避軍事訓練、情節嚴重的,也可以成為戰時臨陣脱逃罪的主體。而戰時臨陣脱逃罪的犯罪主體是所有軍人。
4、主觀方面不同,逃離部隊罪主觀方面由真接故意構成,並有逃避繼續服兵役的目的。而戰時臨陣脱逃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為直接故意。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百二十四條,戰時臨陣脱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鬥、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條,違反兵役法規,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戰時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離部隊罪與戰時臨陣逃脱罪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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