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的條件會有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4W
構成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的條件會有什麼?
律師解析:構成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的條件有: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場所秩序或交通秩序。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或交通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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