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處理原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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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醫療事故的賠償責任,首先必須確定醫療行為本身是否有過錯,有過錯才可能承擔責任,沒有過錯不承擔賠償責任。有過錯也不意味着承擔全部責任,還要看過錯行為對損害方損害結果所佔的責任程度大小,有多大的責任就承擔多大的賠償責任。即醫方所承擔的賠償份額,應當與其過錯行為對損害後果的作用一致,體現了醫療事故賠償適用的“過錯原則”。過錯大則事故等級高、賠償數就高,比例就大,否則事故等級低,賠償比例小,賠償數額小。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
第三十六條
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