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還錢但借條遺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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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方還錢但借條遺失怎麼辦?

對方還錢但借條遺失怎麼辦?

如果出借人借條丟了,可以讓其出具收據,寫明之前借款的情況,收到還款的時間和地點,數額之類的都寫清楚,親自簽名確認。

還款人需要保存好還款的證據,最好銀行轉賬給出借人,現金支付的,可以找幾個無利害關係的人見證,並且錄音錄像。

二、要是借條丟失還可以起訴嗎?

借條丟失了,並不妨礙起訴。起訴只需要滿足起訴條件就可以了,借條作為其中的證據,是不影響起訴的,但是有可能對最後的判決產生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作為債權人若把借條弄丟了,在保密的情況下可以要求債務人訂立還款計劃或簽訂還款協議,只要對方肯於訂計劃、籤協議,條件可放寬。請了解情況的單位和個人出具書面證實材料或作為證人出庭作證,證人必須與雙方當事人無利害關係。在與對方的交流接觸中,錄下雙方的對話,可作為間接借款的證據。

三、借條的訴訟時效為多久?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綜合上面所説的 ,借條是由債務人來進行書寫,此借條也是屬於債權債務中最重要的賃證,如果債務人在還款時而債權人不能拿出借條的話,那麼最好的方式是由債權人寫一份收條來保障各自的權益,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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