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躲債不見面 - 債權人能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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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惡意逃債者詳細居住地址;
2、惡意逃債者資金情況;
3、惡意逃債者生活消費情況;
4、音像視頻資料及詳細調查報告;
5、協調法院對惡意逃債者進行必要的依法處理措施。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條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佔有而受到影響。

債務人躲債不見面,債權人能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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