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處理債務糾紛要多長時間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7W
1.法院處理債務糾紛是最終的、具有強制執行力的解決方式。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訴狀或口頭起訴立案後,民事案件的第一審理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也可延長6個月;不服第一審判決的,當事人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服第一審裁定的,當事人須在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民事案件的二審審理期限為3個月。法院判決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1.法院處理債務糾紛是最終的、具有強制執行力的解決方式。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訴狀或口頭起訴立案後,民事案件的第一審理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也可延長6個月;不服第一審判決的,當事人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服第一審裁定的,當事人須在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民事案件的二審審理期限為3個月。法院判決後立即發給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