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怎樣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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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駁回商標複審申請人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的原申請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請資格。

商標駁回怎樣複審

(二)駁回商標複審申請,必須在法定時限內提出。

(三)駁回商標複審申請的內容,必須是被駁回的商標註冊申請書中的確切內容,複審理由必須針對商標局駁回理由。否則,該複審申請則被視為無效。

(四)申請駁回商標複審,必須將《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信封複印件和《駁回商標複審申請書》評審委託書、主體資格證書等提交商標評審委員會。

(五)交納商標評審費。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該申請。手續不齊備的,退回申請書件限期補正。商標評審委員會經分析研究,集體討論,以委員的多數意見,作終局決定。多數委員認為複審申請理由成立的,終局決定否定商標局的駁回意見,准予初步審定,刊登《初步審定商標公告》;複審申請理由不能成立的,終局決定維持商標局的駁回意見,對申請商標予以駁回。商標評審委員會的終局決定一經作出,即產生法律效力,申請人和商標局都必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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