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怎麼申訴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6W

冤假錯案的申訴。可以對已生效而確實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通過再次審理並作出判決予以糾正。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法院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在10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終審判決後,仍然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訴要求再審。

冤案怎麼申訴

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 第五百九十三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認為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向人民檢察院申訴的,由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部門依法辦理。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直接向上級人民檢察院申訴的,上級人民檢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受理;案情重大、疑難、複雜的,上級人民檢察院可以直接受理。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提出申訴,經人民檢察院複查決定不予抗訴後繼續提出申訴的,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受理。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終審判決、裁定尚未執行的申訴,由監所檢察部門辦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