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與不正當競爭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5W
壟斷與不正當競爭

弄斷可以看做是一個非常好的現象,也可以看做是不好的現象。壟斷價格是指可以操縱的時常並且還能夠保證最大利潤量的市場價格。​下面就由本站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相關資料。價格是衡量市場各方面的基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不正當競爭行為和壟斷的區別

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經營者為了在市場中生存、發展,就會利用各種手段來參與市場競爭。不當的壟斷、限制競爭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可見,這些行為不僅損害競爭對象和消費者的利益,而且還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妨礙了經濟發展和技術創新。那麼如何來界。定哪些是不正當競爭行為、那些是壟斷行為,對於不正當競爭行為和壟斷的區別是怎樣的,通過以下內容為你詳細介紹

  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採用欺騙的手段進行交易的行為,如經營者通過假冒、仿造等方式銷售產品;詆譭競爭對手的行為,如詆譭、貶低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業聲譽,妨害其正常的經營活動,而為自己謀取非法利益;商業賄賂行為,如通過不正當手段收買客户的僱員或代理人以及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為自己獲得交易機會;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如不正當地獲取、泄露或使用他人的商業祕密;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廣告的行為;鉅獎銷售行為;製造困難,妨害競爭對手正當經營的行為,等等。

  壟斷行為在《反壟斷法》中包括了壟斷和限制競爭行為兩項內容。其中典型的壟斷行為有:獨佔企業濫用經濟優勢行為;以壟斷為目的的兼併行為;股份保有,即一個企業不正當地佔有另一個企業的股票或資本份額,也包括兩個企業彼此佔有對方的股票或資本份額;獨家交易,即生產某種特定產品或系列產品的廠商,只允許它的銷售商經銷其一家的產品,而不允許經銷其他同類競爭者的產品;不同企業董事的交叉兼任。典型的限制競爭行為有:限制轉售價格的行為,即生產企業在向批發商或零售商提供產品時,要求他們必須按其限定的價格銷售產品;差別待遇,即企業沒有正當理由,同條件相同的交易對象,就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或其他交易條件,給予明顯的有利或不利的區別待遇,最常見的差別待遇是價格歧視;掠奪式定價,即經營者為了擠垮競爭對手,而在一定的市場或一定的空間內。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產品的行為;搭售或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條件,即經營者利用其經濟優勢,違背交易相對人的意願,在提供商品或服務時,搭配出售其他商品或服務,或就商品的銷售地區或銷售對象進行不合理的限制的行為;強制交易,即經營者利用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交易手段,促使其它交易者從事損害競爭的交易行為,主要包括使他人與自己進行交易,使他人不與自己的競爭對手進行交易;安排他人之間的交易。阻礙他人之間的交易;聯合行為,即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經營者,以合同、協議等方式,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或就商品的產銷量、生產技術標準、銷售地區或銷售對象進行限制,以損害競爭對手的行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