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改制的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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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改制的基本流程
第一、擬訂總體改組方案。一般由企業會同聘請的具有改組和主承銷商經驗的證券公司(改組的財務顧問)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依據有關法規政策和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擬訂股份制改組及發行上市的總體方案。
第二、選聘中介機構。企業改制除需要聘請證券公司作為財務顧問之外,還需要聘請有相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以及律師事務所,這些中介機構將在改制過程中協同證券公司及改制企業完成審計、資產評估、出具法律意見等必要的工作。
第三、開展改組工作。這是改組方案的實施階段。如果企業改組涉及國有資產的管理、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處置、國有股權管理等諸多問題的,均須按要求分別取得有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文件。
第四、發起人出資。企業設立驗資帳户,各發起人按發起人協議規定的出資方式、出資比例出資,以實物資產出資的應辦理有關產權轉移手續。資金到位後,由會計師事務所現場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
第五、公司籌委會會議,發出召開創立大會通知。主要工作為初步審議公司籌備情況及公司章程草案,並確定創立大會時間,發出召開創立大會的通知。
第六、召開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董事會會議、第一屆監事會會議。
第七、辦理工商註冊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 
企業以其部分財產和相應債務與他人組建新公司,對所轉移的債務債權人認可的,由新組建的公司承擔民事責任;對所轉移的債務未通知債權人或者雖通知債權人,而債權人不予認可的,由原企業承擔民事責任。原企業無力償還債務,債權人就此向新設公司主張債權的,新設公司在所接收的財產範圍內與原企業承擔連帶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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