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銷後的債權債務處理是怎麼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公司依法定程序進行註銷,要成立清算組進行公告清理債權債務,如果經公告,在45天內,債權人沒有申請債權視為自動放棄。如果沒有公告,沒有進行清算,由股東來承擔法律責任。

公司註銷後的債權債務處理是怎麼樣的?

可以查工商檔案,檔案中應該有該單位債權債務承受人,否則工商部門不會核准註銷的。可以要求債權債務承受人承擔責任。

關於企業法人歇業、被撤銷和吊銷營業執照後,確定訴訟主體的問題:

(一)企業法人歇業、被撤銷或吊銷營業執照,在其辦理註銷登記前,其法人資格及相應的訴訟主體資格依然存在,應以自己名義起訴、應訴。已依法成立清算組織的,可以清算組織名義參加訴訟。是否追加企業主管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者出資人參加訴訟,屬當事人意思自治範圍,當事人不請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動追加。因無企業法人清算組織或因人員下落不明無法到庭訴訟的,可公告送達或者直接送達給清算義務人。原告只起訴企業主管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者出資人的,要區分情況:要求其履行清算義務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業法人;要求其清償企業的債務的,如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可逕行判令企業主管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者出資人承擔清償責任,而不必追加企業;如企業具備法人資格,僅存在投資瑕疵的,應追加企業為共同被告。

(二)清算義務人應按照主管或投資關係確定:非公司制的國有企業法人的清算義務人為其上級主管部門,非公司制的集體企業法人為其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法人型聯營企業為其聯營各方,中外合資企業法人為合資各方,外商獨資企業法人為其投資主體,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義務人為其全體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義務人為其控股股東。

(三)企業法人已辦理註銷登記,其法人資格及相應的訴訟主體資格消滅,因未清算的遺留債權債務發生糾紛的,應以清算義務人為當事人。

企業法人未依法辦理年檢的,不影響其訴訟主體資格,可以自己名義起訴、應訴,除非其已被依法註銷。

綜合上面所説的,公司註銷後如果還存在有債權債務的問題,那麼就需要看公司是否在清算時進行公告,如果已公告的,所存在的債務就會由債權人各自的承擔,未公告的就會由股東們來進行承擔,所以,在處理時都是結合不同的情況來辦理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