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註冊資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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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中,分公司是與子公司不同類型的公司,簡單而言分公司是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的,其債務都是由總公司承擔的。但是成立分公司的,還是需要進行註冊登記,這就要求提供相關的註冊資料了。那麼分公司註冊資料都有哪些呢?請閲讀下文進行了解。

分公司註冊資料有哪些

一、分公司註冊資料有哪些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分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項目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二、分公司與子公司的區別有哪些

1、責任承擔

子公司:以其自身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與母公司互不連帶,除出資人(即子公司的各股東)出資不實或有抽逃資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認的情形下,債權人不得就未得清償部分向出資人追償。

分公司:業務開展過程中出現債務履行不能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要求設立公司(總公司)承擔清償義務,提起訴訟時,可以直接把設立公司列為共同被告要求承擔責任。但是要特別注意:這並不意味着兩者之間為連帶關係,應當是同一個人格,由總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2、設立方式

子公司:由一個股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兩個以上股東按照公司法規定的公司設立條件和方式投資設立。

分公司:總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部門申請設立,屬於設立公司的分支機構,在公司授權範圍內獨立開展業務活動。

從上文的講解中相信大家都已經清楚的知道,註冊分公司的需要準備好哪些資料了吧。其實,無論是註冊分公司還是子公司,都需要提供相應的材料,然後辦理完結手續後才能算是註冊完成。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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