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企業註冊資本的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7W

一、中外合資企業註冊資本的規定是什麼?

中外合資企業註冊資本的規定是什麼

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下(含300萬美元)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7/10。

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 300 萬美元以上至 1000 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 ,其註冊資本回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2 ,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210萬美元。

3、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 1000萬美元以上至 3000萬美元(含3000萬美元)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2/5,其中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4、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3,其中投資總額在3600萬美元以上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200萬美元。

同時,該規定還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執行上述規定,由對外經濟貿易部會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二、成立合資公司雙方需要什麼條件?

(一)設立合營企業的條件(不予批准)

(1)有損中國主權的;

(2)違反中國法律的;

(3)不符合中國國民經濟發展要求的;

(4)造成環境污染的;

(5)簽訂的協議、合同、章程顯屬不公平,損害合營一方權益的。

(二)設立合營企業的審批機關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國務院有關行政機關審批,報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備案。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發給批准證書

現行的法律制度當中並沒有規定中外合資企業的總投資額必須要達到多少錢才行,但是根據總投資額,對中外合資企業的註冊資本有所限制,比如總投資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最少就不能低於210萬美元。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