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抽回註冊資本的賬務處理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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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抽回註冊資本的賬務處理方法有哪些?

企業抽回註冊資本的賬務處理方法有哪些?

1、式賬務處理,眾多新公司註冊後,緊跟着又將外借資金從基本户轉出來還給了債權人,為了不讓發現,掩人耳目,他們往往不做任何賬務處理,即不按照現有企業會計準則做如下賬務處理: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同時,抽回資本轉給債權人時按理應作如下會計分錄: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但很多企業為了不被別人發現,往往不做以上會計分錄,自以為不做就不會被人發現,其實這種做法純粹是,殊不知這樣一來,資產負債表中實收資本和營業執照中的註冊資本就對不上了,而且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調節後也不相等了,如果別人用心去查賬企業一點辦法都沒有。一、式賬務處理,眾多新公司註冊後,緊跟着又將外借資金從基本户轉出來還給了債權人,為了不讓發現,掩人耳目,他們往往不做任何賬務處理,即不按照現有企業會計準則做如下賬務處理: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同時,抽回資本轉給債權人時按理應作如下會計分錄: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但很多企業為了不被別人發現,往往不做以上會計分錄,自以為不做就不會被人發現,其實這種做法純粹是,殊不知這樣一來,資產負債表中實收資本和營業執照中的註冊資本就對不上了,而且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調節後也不相等了,如果別人用心去查賬企業一點辦法都沒有。

2、長期掛賬式賬務處理,有些企業會計的“原則性”倒是挺強,實話實説,該怎樣記賬就怎樣記賬,就跟所做的會計分錄一樣,把錢還給別人以後長期掛在“其他應收款”上,數十年如一日,這就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味道,如果相關部門動真格,企業也是難逃法網。

3、“內部消化”式賬務處理,這種做法一開始把資金抽逃出去也是掛在其他應收款賬户,但它與“長期掛賬式”有所不同的是,它不會讓其他應收款長期掛在賬上,而會通過各種方式在“內部”把它慢慢消化掉,常見方法有以下幾種:

(1)將公司股東個人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投人公司,以“抵償”掛在其他應收款中的“債務”。其實這些固定資產可能原本就一直在公司使用,也就是説資產是真實存在的,由於手續比較麻煩,當時註冊公司的時候他們並沒有以實物出資,當然也就一直沒有記賬。抽回註冊資本後,拿現有資產“抵償債務”這種方式即解決了固定資產入賬問題,也治好了抽回註冊資本長期掛在其他應收款這塊心病。不過需要提請大家注意的是,如果企業將“抵債”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入賬,原則上還必須到税務機關才行,否則是不能計提折舊税前扣除的;

(2)以“小金庫”的富裕衝減長期掛賬的其他應收款,有些企業成立以後為了逃避税收,常常會以多種手段和途徑設立賬外賬等小金庫,待小金庫富裕之後,再以當初抽回註冊資本債務人的名義當時“所欠”公司債務,衝減長期掛賬的其他應收款;

企業抽回註冊資本後的賬務處理應當按照公司企業的相關規定來進行,這種情況是比較特殊的,如果涉及到一些無法解決的死帳或者壞賬的情況下,則需要對相關注冊資本進行明確認定後才可以進行實際的操作,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則可以追究相關賬務處理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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