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回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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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回購合同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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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回購


1、流程

(1) 私募基金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投資平台B(控股或參股);

(2) 與國內目標企業簽訂股權投資協議和回購協議根據協議獲得A公司部分股份,並規定回購股權的價格和期限;

(3) 等期限滿了按照回購協議回購股份。

2、特點

(1)
該模式主要規避政府對企業之前提供貸款的管制;一方面,目標企業具有很高的成長性,但又不願意接受股權投資,同時又很難獲得銀行授信支持;另一方面,中國政府對非金融企業之前的授信行為規定非常嚴格的利率上限,私募基金對目標企業承諾的貸款高回報率欲罷不能。

(2) 該模式實質上是採取假股權真債權的方法來規避政府對企業間貸款行為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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