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協議無效情形有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股權轉讓協議無效情形有什麼?
律師解析:一、股權轉讓協議無效情形有:
1、股權轉讓協議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
2、違反公司章程的;
3、股權轉讓協議是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或者惡意串通訂立的;
4、股權轉讓協議違法的;
5、股權轉讓協議違背公序良俗的;
6、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二、股權轉讓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
2、全部轉讓與部分轉讓;
3、普通轉讓與特殊轉讓;
4、約定轉讓與法定轉讓。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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