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轉讓糾紛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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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東轉讓糾紛怎麼解決?

股東轉讓糾紛怎麼解決?

股權糾紛是指公司股東權上的爭議,主要包括:股東出資糾紛、股權確認糾紛、股權轉讓糾紛、股東權利糾紛、公司治理糾紛等。

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是現代企業特有的運行機制。即在所有權與經營權(控制權)相分離的情況下。為確保公司整個管理機構能夠按部就班地實現企業的長期戰略目標和計劃。而在不同的利益相關者(股東、債權人、管理人員、職工等)之間所作的一整套的組織制度安排。

股權糾紛也是民事糾紛的一種,根據相關的規定,既然是民事糾紛,解決途徑不外乎以下幾種:

(一)和解。即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當事人是民事糾紛的主體,他們對爭議的事項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能。

(二)調解。在我國現階段的調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事主體之間的糾紛,這被西方人士成為“東方經驗”,除此之外,還有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公民之間的調解等。

(三)仲裁。所謂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糾紛雙方當事人的參與下,依法對民事糾紛居中審理並製作一定法律文書平息衝突的方法。

(五)訴訟。訴訟即老百姓所講的“打官司”。

二、什麼是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表現之一。隨着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及公司法的實施股權轉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發的糾紛在公司訴訟中最為常見其中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該類案件審理的難點所在。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

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以有償的方式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公司股權的民事活動稱為股權轉讓。股東進行股權轉讓時,必須和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該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時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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