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權利有哪些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W

法人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組織,從成立到處理公司事務都需要遵守法規,在此基礎上享受法人能夠實行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義務公司法人在我國有兩種基本類型,每種又細分為幾種。要注意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區別,公司法人的職責是由法定代表人履行的。公司法人權利有哪些規定?以下是部分法規:

公司法人權利有哪些規定?

一、部分法規原文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三十六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三十八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二條 企業法人應當在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

第四十三條 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並公告。

企業法人分立、合併,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第四十六條 企業法人終止,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並公告。

第四十七條 企業法人解散,應當成立清算組織,進行清算。企業法人被撤銷、被宣告破產的,應當由主管機關或者人民法院組織有關機關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織,進行清算。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九十四條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權(版權),依法有署名、發表、出版、獲得報酬等權利。

第九十五條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專利權受法律保護。

第九十六條 法人、個體工商户、個人合夥依法取得的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第九十九條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法人、個體工商户、個人合夥享有名稱權。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户、個人合夥有權使用、依法轉讓自己的名稱。

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第一百零二條 公民、法人享有榮譽權,禁止非法剝奪公民、法人的榮譽稱號。

第一百一十八條 公民、法人的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受到剽竊、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第一百二十條 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二十一條 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權利義務對等。法人是組織,要對組織內的成員負責,對自身經營業務負責,不得違規、違法。在出版、註冊、姓名使用等方面享有各種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受到侵害時可起訴。有法律問題可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