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和一人有限公司有哪些區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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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區別如下:
1、企業性質不同:一人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有限責任公司中的一種特殊類型。而個人獨資企業不具備獨立法人身份。
2、投資主體不同:有限責任公司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主體只有一個人,就是自然人。責任由自己獨資承擔。
3、法律形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屬於法定民事主體,具有法人資格,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
4、設立條件不同:有限公司的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成本的30%,而個人獨資企業對出資未做出任何強制規定。
5、税收繳納規定不同:有限責任公司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税,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繳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
6、投資者承擔責任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以其個人資產對公司承擔無限責任。
7、財務核算要求不同:有限公司應當在每年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由會計事務所審計。個人獨資企業則只需依法設置會計賬簿來進行會計核算,無需經會計事務所審計。
當然,個人獨資企業和一人有限公司各有優勢和劣勢,具體選擇還需要根據從事的行業規模來確定,我想通過上述的分享,大家應該能夠選擇出是適合自己的類型。
《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責任”和“公司”字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第九條申請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應當由投資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向個人獨資企業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交設立申請書、投資人身份證明、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等文件。委託代理人申請設立登記時,應當出具投資人的委託書和代理人的合法證明。個人獨資企業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業務;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應當在申請設立登記時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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