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税務註銷的股東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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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公司税務註銷的股東會決議書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分公司税務註銷的股東會決議

(一)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時)

(二)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狀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召開股東會會議,應該與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三)會議主持狀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緣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四)會議決議狀況: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佔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狀況。

(五)簽署: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二、公司税務註銷的流程是什麼?

1、納税人在辦理註銷税務登記之前,首先應向税務機關結清應納税款、滯納金、罰款,繳銷發票、税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税務證件。

2、納税人辦理註銷税務登記時應提交如下資料:註銷税務登記申請書;上級主管部門批文或董事會、職代會的決議和其他有關資料。經税務機關審核後符合註銷登記條件的,可領取並填寫註銷税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3、税務管理部門經稽查、審核後辦理註銷税務登記手續。

納税人因住所、經營地點發生變化需改變税務登記機關而辦理註銷税務登記的,原税務登記機關應在對其辦理註銷手續後,向遷達地税務機關遞解納税人遷移通知書,並附納税人檔案資料移交清單,由遷達地税務登記機關為納税人重新辦理税務登記。

分公司肯定不會有股東總公司,如果決定註銷分公司的税務登記證的話肯定得召開股東大會。股東會議決議書上記載的內容跟股東會召開的實際情況都應該是吻合的,在註銷分公司的税務登記證之前,要先清繳相關的税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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