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本遲遲未實繳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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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註冊資本遲遲未實繳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註冊資本遲遲未實繳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一是民事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內部責任 一是向公司補足出資;

2、向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該股東的股東權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行使表決權等。 在股東拒絕履行出資義務時,公司得以自身的名義向股東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責任。

(二)外部責任 出資不足的股東,對於公司的債務應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實出資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二是行政責任,因其出資不足面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其行政處罰

三是刑事責任,可能因其出資不足,構成虛報註冊資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二、公司註冊資本認繳是什麼意思

1、允許自主約定註冊資本總額,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理論上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可以申辦“一元錢公司”。

2、允許自主約定首次出資比例,取消首期出資額至少需達到認繳註冊資本總額20%的規定,理論上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佔註冊資本的比例。

4、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期限,不再規定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的期限。

5、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6、實行年度報告制度。不再執行企業年度檢驗制度,實行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註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國家現在本來就允許當事人自己去確定具體的出資時間了,如果在這樣的一種狀況下約定的時間內註冊資本都遲遲不到位,這種狀態下注冊公司本來就嚴重無視國家的法律制度。既然當初各位股東在自己經濟實力允許的範圍內任繳了出資額,就不能隨意反悔。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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