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工作後 - 公積金應該怎樣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換工作後,公積金應該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換工作之後帶着原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到原公積金繳納的開户銀行,提交公積金轉移申請表,然後將所有公積金及利息轉入新單位下的個人帳户中即可。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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