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人生損害賠償標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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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權責任法人生損害賠償標準有哪些

侵權責任法人生損害賠償標準有哪些

《侵權責任法》已經失效,相關內容已被《民法典》所取代。

1、人身損害侵權的賠償標準有: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造成一般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侵權責任法已經失效。

2、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申請人身損害賠償司法鑑定程序是怎樣的

1、提出要求鑑定的申請。技術鑑定分為申請鑑定和委託鑑定兩種,當事人提出申請鑑定,單位委託鑑定。申請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並提供相關的資料。

2、繳納鑑定費。凡要求進行鑑定的申請人或委託人,必須在突出申請的同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收費標準繳納鑑定費。技術鑑定機構在收取鑑定費後,必須向申請人或委託人出具正式發票。申請重新鑑定時,必須再繳納鑑定費。

3、受理立案。當接收申請人或委託人提出的書面申請和繳納的鑑定費後,即已受理立案,並應在受理當天起按有關規定進行鑑定的準備工作。

4、作出鑑定結論。鑑定人作出鑑定結論。

5、書面通知鑑定結論。鑑定結論一經形成,在規定時限內儘快以規範的公文形式發給申請人或委託人。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人身損害侵權的賠償標準,如果造成對方殘疾的話,那麼需要賠償輔助的器具費用以及殘疾賠償金,如果造成對方死亡的話,還需要賠償喪葬費用以及死亡賠償金,如果只是一般性的損害的話,那麼需要賠償醫療費用,誤工費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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