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關税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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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程簡介

出口關税流程是怎樣的

1、有關證件的送驗及登記表的領取

企業在取得有關部門批准其經營出口產品業務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證明後,應於30日內辦理出口企業退税登記。

2、退税登記的申報和受理

企業領到“出口企業退税登記表”後,即按登記表及有關要求填寫,加蓋企業公章和有關人員印章後,連同出口產品經營權批准文件、工商登記證明等證明資料一起報送税務機關,税務機關經審核無誤後,即受理登記。

3、填發出口退税登記證

税務機關接到企業的正式申請,經審核無誤並按規定的程序批准後,核發給企業“出口退税登記”。

4、出口退税登記的變更或註銷

當企業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某些退税政策發生變動時,應根據實際需要變更或註銷退税登記。

二、申請條件

1、必須經營出口產品業務,這是企業申辦出口退税登記最基本的條件。

2、必須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簡稱,是企業或組織是合法經營權的憑證。

3、必須是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企業單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會計工作體系,獨立編制財務收支計劃和資金平衡表,並在銀行開設獨立帳户,可以對外辦理購銷業務和貨款結算。

凡不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企業單位,一般不予以辦理出口企業退税登記。

三、申請範圍

我國出口的產品,凡屬於已徵或應徵產品税、增值税和特別消費税的產品,除國家明確規定不予退還已徵税款或免徵應徵税款。

出口產品,一般應具備以下的4個條件:

1、必須是屬於產品税、增值税和特別消費税範圍的產品。

2、必須報關離境。所謂出口,即是輸出關口。這是區分產品是否屬於應退税出口產品的主要標準之一,以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報關單和出口銷售發票為準。

3、必須在財務上做出口銷售。

4、必須是出口創匯並已核銷的貨物。

上文講述了我國的出口關税流程,列明瞭申請退税的條件與符合退税的範圍。關税是一國控制進出口的重要措施,通過退税來鼓勵出口已經成為國際各國公允的慣例。從上文可以看出,符合退税政策的企業有一些基礎條件,如必須是證照齊全的獨立法人企業,同時必須有產品出口業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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