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利益分配是怎麼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5.52K

一、有限責任公司利益分配是怎麼樣

有限責任公司利益分配是怎麼樣的?

年終要看公司的盈利情況,把所得税及扣的公積金都扣了即剩餘的未分配利潤由股東會商議決定是否分紅。分紅的比例按合同的規定比例分配,若沒有規定則平均分配。要看公司的規模是什麼樣的,公司要是有普通股和優先股則先分配優先股再分配普通股。

二、有限責任公司利潤分配的順序

公司法》第167條的規定要求:

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從税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税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税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根據上述要求,一個公司當年掙取的淨利潤,應當先按10%的比率撥付法定公積金,撥付之後的餘額才能進行分配。國家是不允許不撥付直接進行分配利潤的。除了要撥付之外,還有一個問題,公司當年的雖然盈利了,但是以前年度虧了,這些虧損要不要彌補,怎麼彌補?根據上述“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從上面的字句理解,公司當年的淨利潤,應該先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這個虧損指的是以前年度累計下來虧損。如果站在過去的眼光看,也就是在會計上,現在的虧損,即可以用過去的利潤來彌補,也可以等着將來來彌補。這個虧損彌補順序和税法上的規定有一些細微的區別。《企業所得税法》第18條的規定“企業納税年度發生的虧損,准予向以後年度結轉,用以後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從字面上理解,在税法上,公司當年的淨利潤,應該先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但這個虧損是一年一年單獨的算的,不是累加的。這是因為税務盈利或者虧損都是一年一清的,過去的賬是算清楚的了,所以在税法了,發生的虧損,都是要用將來的利潤來彌補的,現在的利潤不用彌補將來的虧損,這就是和會計上的虧損彌補順序的小小差異,不用能過去的利潤來彌補。

我國有限責任公司利益分配是要看公司的盈利情況,把所得税及扣的公積金都扣完後,即剩餘的未分配利潤由股東會商議決定是否對利益分配。有限責任公司利潤分配必須符合《公司法》、《企業所得税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