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記載哪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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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記載哪些事項?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記載哪些事項?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和住所;

2、公司經營範圍;

3、公司設立方式;

4、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註冊資本;

5、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購的股份數、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6、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9、公司利潤分配辦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辦法;

12、股東大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公司章程的效力體現在哪些方面?

1、對公司的效力

公司章程是公司組織與行為的基本準則,公司必須遵守並執行公司章程。根據公司章程,公司對股東負有義務。因此,一旦公司侵犯股東的權利與利益,股東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對公司提起訴訟

2、對股東的效力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規章,每一個股東,無論是參與公司初始章程制訂的股東,還是以後因認購或受讓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東,公司章程對其均產生契約的約束力,股東必須遵守公司章程的規定並對公司負有義務。股東違反這一義務,公司可以依據公司章程對其提出訴訟。但應當注意的是,股東只是以股東成員身份受到公司約束,如果股東是以其他的身份與公司發生關係,則公司不能依據公司章程對股東主張權利。

3、對股東相互之間的效力

公司章程一般被視為已構成股東之間的契約關係,使股東相互之間負有義務,因此,如果一個股東的權利因另一個股東違反公司章程規定的個人義務而受到侵犯,則該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對另一個提出權利請求。但應當注意,股東提出權利請求的依據應當是公司章程中規定的股東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綜上所述,發起人設立股份公司的,需要草擬一份公司章程,這是設立公司必需材料之一。在公司章程裏面,對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名稱住所、公司利潤分配、公司管理制度、公司設立方式及公司公告等重要事項都要規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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