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徵管法規定股東分紅需要交印花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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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徵管法規定股東分紅需要交印花税嗎?

税收徵管法規定股東分紅需要交印花税嗎

股東分紅不需要交印花税,股東分紅要繳個人所得税,《個人所得税法》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税,適用比例税率,税率為20%。但個人股東從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紅可以減半徵税。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税有關政策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税所得額,依照現行税法規定計徵個人所得税。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税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第二條第八項規定,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税。我國税法同時還規定,對外籍個人取得境內上市公司股票的分紅也不徵税。

二、股東分紅的條件

根據《公司法》第4、35條之規定,股東取得紅利理屬當然,但股東取得公司紅利還應滿足一定條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體如下:

1、前提條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

2、公司股東會對公司分紅作出有效決議。

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的情形下,是否分紅,如何分紅,還要經公司有權作出決議的機關即公司股東會作出有效決議。

3、在公司通過分紅決議但公司不執行的情形下,股東有權起訴公司,要求公司執行有效決議,及時支付紅利給各股東。

三、相關規定

根據《公司法》第75條規定,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對股東會關於不分配股息紅利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請求公司按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此種情況下,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公司法》第167條規定,公司股東分配利潤的條件主要為,公司在盈利後、分配利潤之前還應當完成下列事項:

1、繳納税款;

2、彌補虧損;

3、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

如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提取任意公積金,還應當按決議提取任意公積金。“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給公司。”

印花税的話一般都是在一些涉及經濟交往的書面合同當中才有交印花税的,而且只需要交一次印花税,但是股東分紅這必然是每年都會發生的,只要公司有利潤可言,股東就可以分紅。而且分紅之前,公司就應該先把這部分税費都交完了。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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