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決議免除股東職位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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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東會決議免除股東職位怎麼寫?

股東會決議免除股東職位怎麼寫?

股東會決議免除股東職位應該根據會議表決的情況來如實的填寫。

股東大會決議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全體股東於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召開第______次股東大會 。經全體股東充分討論,選舉下列同志為本公司董事、監事。

(1) 董事會成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期__________年。

(2) 監事會成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期__________年。

(3) 上述人員任職資格,已對其進行審查,均符合法律法規

關條件。

出席本次會議股東

法人股東(蓋章) 自然人股東(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請同時提交董事會、監事會成員身份證複印件

二、關於股東會的規定有哪些

公司法在確認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由公司章程規定的同時,對一些特定問題的討論等也規定了一些特別的程序,主要包括:

(一)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這一規定較通常的1/2以上表決權通過的規定,擴大了利益保護的範圍。

(二)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但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三)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四)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於尚未形成會議召開方法,故應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五)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六)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七)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等。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涉及到一些重大事項的決策的時候,必然是需要通過股東會來做出一定的決定的,如果要免除股東的職位的話,也是需要通過股東會的召開來表決的,在這裏也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了一下,股東會的決議書應該如何來進行書寫,主要就是根據實際情況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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