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註冊資本認繳期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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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公司法註冊資本認繳期限是多少

新公司法註冊資本認繳期限是多少

目前註冊資本制度是認繳制度,也就是説在辦理營業執照的時候,工商局不需要驗資報告,而且註冊資本大小和註冊資本認繳期限都是由股東自行約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載明就可以。所以,關於註冊資本認繳期限的規定就是股東自己約定。

《公司法》第八十條 【註冊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註冊資本認繳期限並不是越長越好

正因為註冊資本認繳期限是股東自己約定,於是有些創業者就認為註冊資本認繳期限是不是越長越好呢,其實不然,因為註冊資本認繳期限等信息以後是向社會公示的信息。

例如:你在章程裏設置為2年,那麼股東就要按約定時間內把資金到位。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註冊資本認繳可能會出現的問題

實行認繳制也相應配套出台了《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條例規定企業必須在公示系統如實公示認繳、實繳額,便於公眾查詢。假如別人與你簽訂大額經濟合同前查到你公司實繳額較少,那麼人家可能會懷疑你的實際履約能力,也許合同就籤不了,生意就黃了。

認繳資金也並非越多越好,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完成出資,需要承擔相應責任,但是可以在約定出資期限屆滿前做註銷登記。

股東要按照自主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認繳出資額、約定的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向公 司繳付出資,股東未按約定實際繳付出資的,要根據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股東沒有按約定繳付出資,已按時繳足出資的股東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該股東的責任。

如果公司發生債務糾紛或依法解散清算,沒有繳足出資的股東應先繳足出資。

隨着社會的不斷髮展,國家的政策也隨着變化,之前公司註冊都是實繳制,註冊資金必須到賬,才可以進行公司的註冊,近些年國家為了鼓勵大家創業,對註冊資金這塊,沒有規定,不管是實繳還是認繳的期限也沒有什麼具體的約束,按照註冊人自己決定。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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