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的註冊資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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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的註冊資金是多少?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的註冊資金是多少?

一人有限公司不受《公司法》最低10萬元註冊資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規定一次性繳足實收資本。認繳制的有限公司無最低註冊資本限制,不登記審核實收資本,設立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在章程里約定出資額、出資時間等即可前來辦理營業執照。股東應當按照章程的約定時間和方式實繳到位,但是不強制要求實收備案。

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我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公司法》第五十七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

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十八條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十九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註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第六十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股東制定。

第六十一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所列決定時,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由股東簽名後置備於公司。

第六十二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是什麼

(一)投資主體不同。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

(二)法律形式不同。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屬於法定的民事主體,具有法人資格;而個人獨資企業屬於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應該帶有有限責任公司字樣,而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則不能稱公司。

(三)設立條件不同。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並沒有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的限制。另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30%。而個人獨資企業對出資形式未作出任何強制性規定。

(四)税收徵繳規定不同。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按照税法規定,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税,而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税,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

(五)投資者責任承擔不同。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僅在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情況下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核算要求高於個人獨資企業。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個人獨資企業則只需依法設置會計帳簿,進行會計核算,無需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一般來説,一人有限公司的註冊基金不受公司法的註冊資本規定限制,所以無需提交驗資報告,如果要辦理營業執照的話只要在章程中約定好出資額出資時間等資料即可,此時需要注意的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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