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自然人獨資股東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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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自然人獨資股東會決議

什麼是自然人獨資股東會決議?

自然人獨資,也稱個人獨資,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個人獨資企業,簡稱獨資企業,是指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所有的營利性經濟組織。獨資企業是一種很古老的企業形式,至今仍廣泛運用於商業經營中,其典型特徵是個人出資、個人經營、個人自負盈虧和自擔風險。自然人獨資即個人獨資需要提交股東決議,因此產生了自然人獨資股東會決議。

二、獨資和自然人獨資的區別

獨資企業是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非法人的自然人企業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必須由經營者來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從嚴格意義上講,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由股東出資設立的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公司一般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通稱為法人。既然是獨資公司的股東,涉及到股東的概念,就是指的是有限責任公司中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股東的有限責任形式的公司,即公司的投資人為一人,由投資人獨資經營,但投資人對公司債務僅負有限責任。我國新修改的公司法規定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出資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除自然人和法人出資設立的一人公司外,我國公司法上的國有獨資公司也屬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只是其股東地位特殊而已。個人獨資企業和一人公司都是一個主體出資建立的企業,但兩者的性質是完全不同的,體現在:

出資人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自然人出資設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資設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資設立,還可以由國家出資設立。

主體資格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屬於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一人公司作為公司的一種,是企業法人,在公司成立時取得法人資格。

責任承擔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一人公司的投資人(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即負有限責任。

註冊資本要求不同

對個人獨資企業,法律並無最低註冊資本的要求,按照最新修訂,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沒有最低限額,股東也無需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設立的法律依據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一人公司則須依照公司法設立。

三、自然人獨資股東會決議範本內容

股東: (自然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與章程一致)

經理任職文件

經XX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決定,聘任 擔任xx有限公司經理。

簽字:(執行董事簽字)

20XX年XX 月XX 日(日期為打印,與章程、股東決定一致)

自然人獨資即代表個人獨資,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是由一個自然人投資,投資人為一個可以獨資承擔民事風險的個人,自然人獨資的決議其通過股東會的決議來做出決定。法律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成立一個獨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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