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自然人股東轉讓股權需要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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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改自然人股東轉讓股權需要哪些程序

修改自然人股東轉讓股權需要哪些程序

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自股權轉讓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1、申報資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

原股東會決議。(全體老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主要內容:轉讓雙方當事人、轉讓的股權份額及股權轉讓價格、受讓者,其他股東優先受讓權利的行使情況等;股權轉讓後公司的股本結構。

2、股權轉讓協議書。(轉讓雙方簽署,自然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蓋章)主要內容:協議雙方的名稱(姓名);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轉讓的股權的交割日期;股權轉讓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生效方式;協議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內容(包括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途徑等)。

3、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全體新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主要內容:因股東變更涉及到的其他有變動的事項(包括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組織機構人員的變更等)。

4、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董事會成員(3-13人),監事會成員(3人以上),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提交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聘任公司總經理;提交監事會決議,選舉監事會。

不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執行董事(1人)、監事(1-2人),聘任總經理,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修正案須寫明修改後完整內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5、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股權的轉讓的問題需要自己按照有關標準進行處理,如果自己的事情解決存在不少的遺漏,問題的處理就不會有太多的麻煩,但是因為自己在具體事情的處理上會有不少的外界因素的干擾,因此在事情的處理上學會充分的尊重事實,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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