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超範圍經營行政處罰決定書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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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出超範圍經營行政處罰決定書流程是什麼?

做出超範圍經營行政處罰決定書流程是什麼?

1.調查取證;

2.告知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以及有關權力;

3.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會;

4.做出處罰決定

5.下發處罰決定書

二、行政處罰的種類與形式

行政處罰種類,是指行政處罰外在的具體表現形式。

行政處罰有以下7種:

1、警告。是國家對行政違法行為人的譴責和告誡,是國家對行為人違法行為所作的正式否定評價。從國家方面説,警告是國家行政機關的正式意思表示,會對相對一方產生不利影響,應當納入法律約束的範圍;對被處罰人來説,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對當事人形成心理壓力、不利的社會輿論環境。適用警告處罰的重要目的,是使被處罰人認識其行為的違法性和對社會的危害,糾正違法行為並不再繼續違法。

2、罰款。是行政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人強制收取一定數量金錢,剝奪一定財產權利的制裁方法。適用於對多種行政違法行為的制裁。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為人佔有的,通過違法途徑和方法取得的財產收歸國有的制裁方法;沒收非法財物,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為人非法佔有的財產和物品收歸國有的制裁方法。

4、責令停產停業。是行政機關強制命令行政違法行為人暫時或永久地停止生產經營和其他業務活動的制裁方法。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是行政機關暫時或者永久地撤銷行政違法行為人擁有的國家准許其享有某些權利或從事某些活動資格的文件,使其喪失權利和活動資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即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內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性懲罰措施。

綜上所述,行政處罰的種類與形式包括,向行為人警告,罰款,如果行為人是一個企業單位,還可以吊銷其營業執照,沒收違法所得的一些財產,財物,還有責令企業停止生產,做後就是行政拘留,這個過程下來,應該由輕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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