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實踐中高新技術企業融資特點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2W

在現在的社會實踐當中,融資其實本身就是具有一定的風險性的,而對於高新技術企業來説融資的特點的話多多少少會涉及到一些和風險相關的問題,在當代的社會實踐當中,高新技術企業的融資特點其實有基本上就是其現在有存在的現狀,那麼社會實踐中高新技術企業融資特點有哪些?

社會實踐中高新技術企業融資特點有哪些?

高新技術企業融資特點

(一)高新技術企業存在很大的信貸風險

高新技術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主要面對的風險有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技術風險是指由於企業所應用或擬採用技術的不確定性以及技術與經濟互動過程的不確定所引起的收益與損失的不確定性。企業所應用的技術與經濟活動過程的互動所引起的損益是不確定的,因此高新技術企業存在較高的技術風險。而市場風險則是指在高新技術企業的市場實現環節中,由於市場的不確定性而給企業帶來的收益與損失的不確定性。高新技術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再投入市場的過程中,存在不能完全瞭解市場的需求情況及消費者購買力程度等因素,因此存在較高市場風險。較高的技術風險與市場風險增加了高新技術企業潛在的信貸風險,使其有較高的融資風險。

(二)高新技術企業的內源融資能力較差

內源融資來源包括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和折舊計提。目前高新技術企業的盈利能力較差,導致資金流入較少,從而使得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相對較少;固定資產折舊率政策的不合理導致折舊計提的少,從而導致企業內源融資能力較差。

(三)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渠道單一

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渠道單一,嚴重依賴銀行間接融資,而銀行貸款程序複雜、手續繁瑣、擔保要求嚴格,無形中提高了高新技術企業的貸款門檻。高新技術企業要想從銀行貸到款,在自身擔保物不足的情況下就只能求助於擔保機構,擔保機構出於自身利益和風險的考慮,也不願意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擔保,或者即使提供擔保也規定了較高的擔保賠付率,甚至高達100%,這也就更加大了高新技術企業融資的負擔。

(四)企業契約的不完備性與股權結構的不合理性

企業契約是其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特別合約,具有不完備性。當今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股權分置現象嚴重,雖然今年來國家對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問題進行了改革,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股權結構依然存在不合理之處。具體表現為:一是股權分置較為嚴重,經過改革後雖有成效,但與發達國家的股權分置情況相比,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現象依然很嚴重。二是股權集中程度過高,過高的股權集中度可能導致小股東利益受到大股東的侵害。大股東們控制董事會與管理決策的權力也隨之增大,導致企業決策的不公平性。股權結構的不合理和契約的不完備性導致大股東處於控股地位,經常通過董事會、授意接管等治理機制控制整個上市公司的融資決策,採取以股權為主的融資方式。

(五)經營風險和獲利期限長是高新技術企業自主創新的一大障礙

高新技術企業的自主創新活動很難開展是因為其風險大,週期長,資金來源量少,管理太難,相對於國外來説,國外企業見效快,也説明了高新技術企業創新活動是高風險的。

那就是高風險,當然還有一些比如説企業的契約並不是很完備、相關企業的股權的結構存在一定的問題,不是很合理,而且在內源融資的問題上面,高新技術企業可以説能力是非常的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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