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認繳期內註冊資本是否需要繳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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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認繳期內註冊資本是否需要繳納到位?

企業認繳期內註冊資本是否需要繳納到位?

企業認繳期內註冊資本是否需要繳納到位,應當是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目前註冊資本制度是認繳制度,也就是説在辦理營業執照的時候,工商局不需要驗資報告,而且註冊資本大小和註冊資本認繳期限都是由股東自行約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載明就可以。所以,關於註冊資本認繳期限的規定就是股東自己約定。

公司註冊資本改為認繳制,除了銀行、保險等企業,承諾認繳多少,何時繳多少都可以,但承諾二年內繳清如果不繳清就是違背承諾,豈不是失信了。所以可以及時繳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繳清期限。

註冊資本認繳期限並不是越長越好

正因為註冊資本認繳期限是股東自己約定,於是有些創業者就認為註冊資本認繳期限是不是越長越好呢,其實不然,因為註冊資本認繳期限等信息以後是向社會公示的信息。

例如:在章程裏設置為2年,那麼股東就要按約定時間內把資金到位。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註冊資本認繳可能會出現的問題是怎樣的?

企業必須在公示系統如實公示認繳、實繳額,便於公眾查詢。假如別人與簽訂大額經濟合同前查到公司實繳額較少,那麼人家可能會懷疑實際履約能力,也許合同就籤不了,生意就黃了。

認繳資金也並非越多越好,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完成出資,需要承擔相應責任,但是可以在約定出資期限屆滿前做註銷登記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我們國家對於公司的成績已經放寬了很多的條件,比如説明確的規定了公司在註冊的時候只需要認繳相關的註冊資本並不需要將這個註冊資本實際的繳納到位,但這並不意味着就永遠不需要繳納註冊資本了,是需要根據公司章程來確定具體的實繳到位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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