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股東決議多人缺席決議是否有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一、首次股東決議多人缺席決議是否有效?

首次股東決議多人缺席決議是否有效

1、首次股東決議多人缺席決議一般是無效的,但主要看持有股份的數量,一般通過一項決議要2/3以上股東同意才可以。(具體會議列席股東最低數量及表決通過最低數量一般在公司章程中寫明)如果是小股東,缺席會議不會有任何問題,表決權被視為放棄,股東會議通過的決議必須接受。

2、一般依據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多數決或者絕大多數決,召開股東會的通知程序全部到位的,決議才有效。

二、公司法股東會召開規定是什麼?

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臨時股東會議的召開,必須由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1/3以上董事提議、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1、董事人數不足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人數的2/3時。

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資本1/3時。

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東請求時。

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臨時股東會議的決議範圍較為狹窄,一般不得對會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三、股東會決議怎麼撤銷?

1、無效的股東會決議,自始無效。股東可以在任何時間向法院起訴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法院認定股東會決議無效的根本性評價標準就是決議的內容是否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規定。

2、可撤銷的股東會決議,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股東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決議的內容違反了公司章程的規定;

(2)股東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過了這個期限權利就喪失了。

正常情況下各位股東有按時出席股東會的義務,特別是這種首次召開股東會的情況,就有大多數股東都沒有出席的話,這是一種特別不正常的狀況。有可能是股東內部存在着矛盾或者其他特殊的情況,在股東缺席人數特別多的情況下,對於要討論的事情可以向後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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