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轉讓條件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1W

享有公司股份的股東,因為一些原因不想繼承持有公司股份的,可以裝讓股份。公司的股東如果想要轉讓公司的股份具體是怎麼操作的?現在本站的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介紹。

公司股份轉讓條件有哪些?

公司股份轉讓條件:

公司股份轉讓需具備的條件可借鑑有限公司股份需要具備的條件。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公司具有封閉性的特點,公司的成立、發展有賴於股東良好的合作關係,股東可在轉讓其股份時要符合一定的程序,這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自由轉讓出資是不相同的,比如上市公司的股東可以在交易中心任意出售自己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轉讓其股份或出資時,應當:

首先應當在公司的股東之間進行。股東對外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具有優先購買權時,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是對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的一種限制手段,目的是保持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穩定和良好合作關係。我國公司法》第35條規定:“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僅限於在同等條件下實現。我國公司法“同等條件”是指同樣的價格條件下,股東有權優先購買。

股份轉讓給股東以外的其他人: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2、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轉讓又不構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這種程序上的規定並不是限制股份的轉讓,而是保護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所以股東向外轉讓股份必須經以下步驟:

A、欲對外轉讓股權的股東應向其他股東遞交《股份轉讓申請書》,申請書應當列明受讓人名稱、轉讓股份份數、擬轉讓價格、其他股東優先購買的有效期間,特別是“其他股東優先購買的有效期間”應當是一段合理的期間,時間長度應當能讓其他股東召開股東會議並籌集相應的購買資金。

B、其他股東應在優先購買的有效期間內召開股東會議進行表決,以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C、決定購買的股東應在表決後的有效時間內出資購買,股東表示購買但又遲遲不出資購買導致已過優先購買有效期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D、其他股東不召開股東會,或者召開股東會議但沒有股東願意購買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股東可以對外轉讓其股份。

股份的過户:股東確定了受讓方後,受讓方支付相應的股份價金,如果該受讓方是股東以外的其他人的,轉讓的實際價金應當是不低於股份轉讓申請書上擬定的價格,如果低於該擬定的價金,等於其他股東還可以實行優先購買權,股東必須就新的價格重新徵求其他股東的購買意見才能對外轉讓,股東應當配合受讓方辦理股權的權屬和權能的轉讓。

以上就是關於公司股份轉讓條件的解答了,股東如果想要轉讓股份的話,首先應該具備上面的幾個條件,轉讓的股份的具體程序是怎麼樣的?如果您想要轉讓股份,請聯繫我們本站的小編,我們的小編會為您出具法律意見和分析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