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了營業執照的分公司能簽署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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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了營業執照的分公司能簽署合同嗎

一、辦理了營業執照的分公司能簽署合同嗎?

可以,分公司雖然不是獨立的法人,可以在總公司的授權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可以對外簽訂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就是並不一定需要蓋總公司公章,可以蓋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為了幫總公司開拓市場,方便總公司的經營,並不是事事都需要過問總公司的,如果分公司連對外簽訂合同的資格都沒有,那就不符合總公司設立它的初衷了。

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對外提供保證需要經過總公司的書面授權,總公司沒有授權而分公司擅自對外簽訂保證合同的,保證合同無效,對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債務人、保證人(分公司)、債權人應當按照過錯原則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分公司的賠償責任由分公司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

對外保證經過總公司的書面授權的,保證合同有效,但是如果總公司的書面授權範圍不明的,應當由分公司承擔全部保證合同的保證責任。分公司經營管理的財產不足以承擔保證的全部債務的,由總公司承擔。

二、設立分公司程序

1、持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授權書到工商局辦理核名。

2、核名後,持工商局發給的核名通知書到相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手續。

3、填寫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由總公司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4、填寫指定代表證明,由總公司蓋公章並將指定代表人的身份證貼上。

5、準備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

三、設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

2、你的公司的企業章程複印件;

3、你的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4、你的公司的股東會要求設立分支機構的決議;

5、辦事處的住所證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產證複印件;

6、你的公司對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證明文件;

7、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的還需提交相應的許可證明。

表面上來看,大家會覺得總公司各方面的能力都是分公司不能相提並論的,但實際上很多分公司在負責人的領導下,每年所創造的年利率不一定就低於總公司的,能取得這樣的成績必然是因為總公司還是非常尊重分公司的經營權的,不能連籤合同的權利都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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