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承諾收益有效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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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承諾收益有效麼?

1、私人股權投資(又稱私募股權投資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用來指稱對任何一種不能在股票市場自由交易的股權資產的投資。被動的機構投資者可能會投資私人股權投資基金,然後交由私人股權投資公司管理並投向目標公司。私人股權投資可以分為以下種類:槓桿收購、風險投資、成長資本、天使投資和夾層融資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會控制所投資公司的管理,而且經常會引進新的管理團隊以使公司價值提升。

2、2014年12月31日,在保險業界,伴隨2015年腳步聲到來的是保險資金運用一個緊接着一個的細化方案的“落地”。元旦前夕,保監會批准保險資金設立私募基金,專項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

4、2015年12月23日消息,17家商業銀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將被撤回。財新網報道稱,多家商業銀行收到銀監會窗口通知,監管部門將依法撤回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備案資格。

二、私募基金承諾收益

1、中國證監會近日發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私募基金的募資規則,包括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佈告、傳單、短信、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不得向投資者承諾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

2、辦法從資產規模或收入水平、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單筆最低認購金額三個方面規定了適度的合格投資者標準。同時,辦法明確了全口徑登記備案制度,在市場準入環節,不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進行前置審批,而是基於基金業協會的登記備案信息,進行事後行業信息統計、風險監測和必要檢查;在基金託管環節,未強制要求基金財產進行託管;在信息披露環節,未要求進行公開信息披露,僅對需要向投資者披露的重大事項進行了規定。

三、私募基金的收益與承諾

1、紅利

是基金因購買公司股票而享有對該公司淨利潤分配的所得。一般而言,公司對股東的紅利分配有現金紅利和股票紅利兩種形式。基金作為長線投資者,其主要目標在於為投資者獲取長期、穩定的回報,紅利是構成基金收益的一個重要部分。所投資股票的紅利的多少,是基金管理人選擇投資組合的一個重要標準。

2、股息

是指基金因購買公司的優先股權而享有對該公司淨利潤分配的所得。股息通常是按一定的

比例事先規定的,這是股息與紅利的主要區別。與紅利相同,股息也構成投資者回報的一個重要部分,股息高低也是基金管理人選擇投資組合的重要標準。

3、債券利息

是指基金資產因投資於不同種類的債券(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金融債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一個基金投資於國債的比例、不得低於該基金資產淨值的20%,由此可見,債券利息也是構成投資回報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4、買賣證券差價

是指基金資產投資於證券而形成的價差收益,通常也稱資本利得。

5、存款利息

指基金資產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這部分收益僅佔基金收益很小的一個組成部分。開放式基金由於必須隨時準備支付基金持有人的贖回申請,必須保留一部分現金存在銀行。

6、其他收入

指運用基金資產而帶來的成本或費用的節約額,如基金因大額交易而從證券商處得到的交易佣金優惠等雜項收入。這部分收入通常數額很小。

私募基金承諾收益有效麼?綜上看來,法律是不允許基金公司承諾收益的。因此,基金公司的收益承諾行為由於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另外,從基金的收益途徑看來,基金收益很大程度上是由股息和紅利組成的,而這兩部分是很不穩定的。所以,承諾最低收益也是不符合市場運行規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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