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什麼是違法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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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我國什麼是違法清算?

在我國什麼是違法清算?

公司法》關於清算人的權利義務的規定: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清算人在普通清算程序中的職權為:

1、清理公司資產,編制財產清單和資產負債表

2、按照法定時間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繳公司税款並依法處理清算程序中的相應税款問題

4、清理公司人員的法定保險費用,妥善安置公司職員

5、接管並清理公司債權、債務

6、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7、制訂清算方案

8、分配公司剩餘財產

9、代表公司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解的業務

10、辦理公司註銷登記

清算人義務:

1、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2、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3、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普通清算違法要承擔什麼責任

1、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清算組成員在執行管理、清理、估價、變賣公司財產過程中難免不會有人徇私舞弊,從中得利,要求清算組成員不得有其他非法收入,如在清算期間,清算組成員實施了非法行為,知情者應當舉報。

2、清算組對人民法院負責並且報告工作,接受人民法院監督。清算組有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人民法院應當糾正,並可以解除不稱職的清算組成員職務,另行指定新的成員。對情節嚴重的,應移交相關機關處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清算組成員在執行清算工作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債權人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清算組做出的違法決定、違法清算行為,公司的股東會可以不予認可,債權人也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決或者裁定其清算行為或者清算決定無效。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清算組做出的違法決定、違法清算行為,公司的股東會可以不予認可,債權人也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普通清算是企業單位自願解散後,由公司股東或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清算組織,依法定程序自行進行清算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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