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盈利但長期不分紅應當如何救濟呢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5W
公司經營盈利但長期不分紅應當如何救濟呢
我們知道,公司股東依法享有公司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以及是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股東分紅權作為股東權益中最為重要的一種權利,理應受到保護,但現實中卻時常發生公司長期不向股東分紅的情形,對此,股東應當如何救濟自己的權利呢?
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公司連續五年盈利不向股東分配利潤,並且符合章程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股東會不分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份;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60日內,若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9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此,我在這裏誠摯提醒各位作為股東的自然人或者法人,一定要積極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股東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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