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清算時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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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驗困難,資不抵債的時候,就要進入破產程序,開始破產清算。對於職工而言,其工資及社保公積金等福利待遇在破產財產清償順序中的第一位,因此職工都非常關心破產清算何時結束,這樣好儘快的拿到補償。那麼企業破產清算時限是多久?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説説這方面的知識。

企業破產清算時限是多久?

一、企業破產清算時限是多久?

企業破產清算的時間,法律上並沒有規定,並非法律遺漏,而是因為企業破產的情況很複雜,有的破產一年都未必能夠清算完畢,更不要提説有多少個工作日能夠結束。因為破產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繼續經營,這個時間下去就不好説了。 而如果企業最終因為沒有財產可分配,直接就可以進入結束階段了。但清產核資又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所以説,如果企業進入破產清算,最好的計時單位是月,通常這個週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二、破產清算的程序是怎樣的?

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序是:

1、 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2、 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後,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彙報工作;

3、 破產財產分配。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准後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破產財產在優先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以下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拖欠税款;

(3)破產債權。

4、 清算終結。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彙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並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5、 註銷登記。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原公司登記。

由此可見,企業破產清算程序是比較複雜的,清算組需要認真核實企業每筆資金、資產負債情況,這中間會花費大量時間。法律上並沒有規定破產清算時限,一般從實踐上看,企業破產清算最少在一年以上,有些過程複雜的,甚至會花費幾年時間完成清算,這就需要職工耐心等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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