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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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欠税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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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欠税的程序規定有哪些呢?

你好,破產清算欠税的程序如下:
成立清算組---在報紙上發佈通知---通知債務人申報債權(此期間税務機關查有無欠税)---處置資產---清償債務---分配剩餘財產(股東個人投資收益要交個人所得税)---製作清算報告---註銷税務登記---註銷工商登記。 企業破產清算的順序為:擔保債務、清算費用(含流轉税)、工資社保法定補償金(應扣繳個人所得税的要扣繳)、各項税費、普通債務。 要早一點告訴税務機關,他們要來查賬。在正常生產經營期結束日起60日內要報企業所得税年度報表(從清算當年1月1日到正常經營結束日為一個納税年度),在清算結束日起15日內報企業清算所得税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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