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閉股份怎麼處理 - 會退還股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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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安安穩穩上班相比較,現在不少的年輕人選擇通過自足創業來實現自己的人生理想。隨着創業熱潮的高漲,大大小小的公司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比較常見的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兩種。無論是哪種公司,如果經營不善,都會面臨破產倒閉的威脅。那麼,公司倒閉股份怎麼處理呢?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公司倒閉股份怎麼處理?會退還股東嗎?

公司倒閉股份怎麼處理

1、成立清算組

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由法院從公司的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中指定,也可以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和律師參加。清算組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清算組應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監督。我國公司法》規定,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税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2、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後,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彙報工作;

破產財產分配。

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准後由清算組具體執行;清算組分配破產財產前,首先應撥付清算費用,包括:

(1)破產財產管理、變賣、分配所需的費用;

(2)破產案件訴訟費;

(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

破產財產在優先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以下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拖欠税款;

(3)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有些國家(如美國),在法律中規定了詳細的債權清償等級,受有效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將在作為其擔保物的財產變賣所得價款範圍內首先獲得清償。如果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有財產擔保債權人的債權,不足金額作為無擔保非優先債權,或一般無擔保債權。無擔保債權分為優先和非優先二級。無擔保優先債權應在支付無擔保非優先債權之前全數清償。無擔保優先債權共分六級,第一級債權(管理費用)應在支付第二級債權之前全數償還,還並依此類推。然而,在這六級中,任何一級可用的現金不足以支付該級的所有債權,則按比例清償。無擔保非優先債權也應按相同的現金分配程式清償。只有在所有債權人的債權均受清償之後才能分配給股東(所有者)。

3、清算終結

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彙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並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4、註銷登記

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原公司登記。

總的來説,公司倒閉的話,需要先進行破產清算,首先需要把公司的債務還清,至於股東所持有的股份能否拿回,要看破產公司還剩餘資金的多少來決定。如果您有關於公司倒閉股份怎麼處理等問題的困擾,不妨向我們本站網站的律師進行諮詢,相關的律師會解答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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