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轉讓協議書應具備的主要條款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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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轉讓協議書應具備的主要條款有哪些

一般來講,一份通常的二手房轉讓協議書至少應具備如下主要條款:

一、交易雙方的基本情況。

包括雙方的姓名、地址、聯繫方式等基本要素;應寫明房產歸屬,即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

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應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以及物業管理費及其他交費情況。

三、價款。

這個步驟很關鍵,需要註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支付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需要註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以及税費、其他費用的分攤問題。

五、違約責任。

這個環節説法不明確就容易產生糾紛。合同裏需要説明哪些情形屬於違約,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以及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如果雙方同意採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

雙方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的條件和期限,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以及如果合同無效或被撤消,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以及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或轉讓。

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件。

十、附件。

詳細説明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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