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遇到違約的時候應該怎樣去維權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7W

賣房人毀約,要承擔三種結果。
賣房人看到房價上漲後拒絕賣房,屬於民事違約行為,要承擔三種違約結果:
一是繼續履行合同;二是採取措施補救;三是賠償缺失。
這三種違約結果是由買房人選擇的,因此,買房人可以不要賣房人返還定金,而要求對方必須繼續履行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57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手房交易遇到違約的時候應該怎樣去維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