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登記應準備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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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生活中,很多人之所以辦理房屋抵押登記,一方面是為了交易安全;另一方面,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履行抵押登記手續是抵押法律關係成立的必要條件。那麼,進行房屋抵押登記應準備什麼材料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房屋抵押登記應準備什麼材料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申請房屋抵押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抵押合同;
5、主債權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二、房屋抵押登記的基本程序
房屋抵押登記基本程序如下:
1、進行抵押登記申請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先向登記機關進行申請。
2、登記機關受理申請
登記機關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文件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文件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給該申請編號並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編號。
3、登記機關進行審核
(1)登記機關從房地產登記冊查明申請轉移登記的房地產權利狀況,
(2)從房地產登記冊或電腦記錄中查明申請抵押登記的房地產的權利狀況後,審查相關文件是否真實、齊全和有效。
(3)經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核准登記,並通知抵押當事人。
4、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1)對核准抵押登記的,在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並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抵押記錄應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名稱、面積、價值、抵押金額和抵押期限等內容。
(2)預購的房屋抵押時,應在買賣合同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
5、登記機關收費發證
(1)登記費的收取標準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將已加蓋房地產抵押專用章的房地產權利證書在規定時間內退回抵押當事人(由抵押當事人憑回執、身份證明及交費憑證領取)。
6、登記機關立卷歸檔。
登記機關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屋登記的檔案。
在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時,登記機關會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嚴格審查,審查的內容主要非常廣泛。現實生活中,很多抵押雙方因為登記機關所要求的材料及事項非常雜多,也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因此,如果您遇到了辦理房屋抵押登記的情況,不妨先諮詢專業的房產律師,或者讓他們幫您處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