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定金能退嗎沒簽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3W

一、購房定金能退嗎沒簽合同?

購房定金能退嗎沒簽合同?

如果是購房者違約導致的一般不退,只有在開發商原因下可以退還雙倍定金,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定金合同要採用書面的形式,並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債務人履行債務以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法律依據

1、我國《擔保法》規定:

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九十條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2、《擔保法解釋》規定:

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已經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一百一十七條定金交付後,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對解除主合同後責任的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一十九條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視為變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異議並拒絕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第一百二十條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第一百二十一條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對於購房的過程中,如果雙方就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簽訂協議並支付定金,後期需要由雙方根據協議的條款來履行各自的法律責任,對於一方存在違約的情況下,應當根據具體的違約事項以及結果來認定定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