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發生事故由哪個承擔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6W

租房發生事故由誰承擔,取決於承租人是否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和房屋性質正當使用房屋。如果承租人系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約定以及房屋性質正當使用房屋,房屋中發生事故造成房屋受到損失或需要維修的,應由出租人承擔損失和維修義務。如果承租人未正當使用房屋造成房屋發生事故,其損失和維修責任則由承租人承擔。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出租人,即房東,對房屋負有維修義務,除非雙方在房屋租賃合同中另行約定房東不必承擔維修義務。如果租賃期間房屋或者房屋內家電傢俬發生損壞需要維修,承租人有權利要求房東在合理期限內維修。房東在合理期限內不進行維修的,承租人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房東承擔。但承租人有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如果房屋損壞是因承租人不正當使用房屋造成的,則承租人因承擔損失和維修義務。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租房發生事故由哪個承擔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