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6000元判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8W

隨着時代的發展,經濟在發展,科技在發展,當然互聯網也在飛速的發展起來了,都説了,既然有好的一面那就會有不好的一面,不好的一面就是網絡詐騙的出現,網絡詐騙的出現使得人們彼此之間沒有了信任,國家法律對於網絡詐騙量刑也有相關規定,對於網絡詐騙6000元判多久呢?下面小編將為大家做出解答。

網絡詐騙6000元判多久?

一、網絡詐騙犯罪的概念是什麼?

網絡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採用虛擬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二、構成特徵

現實社會的種種複雜關係都能在網絡得到體現,就網絡詐騙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體而言,自然是為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網絡詐騙犯罪行為人所侵犯的一切社會關係。

但是應當看到互聯網是靠電腦的連接關係而形成的一個虛擬空間,它實際並不存在。就互聯網來説,這種聯接關係是靠兩個支柱來維繫的,一個是技術上的TCP/IP。

另一個是用户方面資源共享原則。正是這兩個支柱,才使得國界,洲界全都煙消雲散,才使得虛擬空間得以形成。

這裏的網絡詐騙犯罪侵犯的是複雜的客體,網絡詐騙犯罪所侵犯的同類客體應是網絡上信息交流於共享得以正常進行的公共秩序。

而其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應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應當指出,利用互聯網進行的騙情騙色不屬於本罪。

(一)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二)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騙術,即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使財物所有人、管理人產生錯覺,信以為真,從而似乎“自願地”交出財物。其實,這種“自願”是受犯罪分子欺騙而上當所致,並非出自被害人的真正意願。

(三)在主觀方面,應當由直接故意構成,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對於使用欺騙手段,意圖短期佔有公私財物,追緊就還,不追就拖,一般不宜作為犯罪對待。

二、網絡詐騙6000元判多久?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不管怎麼説,網絡詐騙都是一種不正當的行為,且不説到底違不違法,它已經是一種初犯道德的行為,至於網絡詐騙6000元判多久?國家法律也有相關的規定,網絡詐騙有違法的,也有是屬於民事責任的,具體的情況要根據具體的案件來看,影響網絡詐騙量刑的因素特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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